在推进河湖长制落实方面,目前,福建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都有人管、有人护,涌现出一批“安全、健康、生态、美丽、和谐”的幸福河湖。如木兰溪治理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样本,筼筜湖治理成为厦门特区人水和谐典范,福建逐步实现了从“水患河”到“幸福河”的历史飞跃。
在水土流失治理方面,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投入187亿元,治理水土流失2600多万亩,水土保持率从2012年的90.05%升至92.63%;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取得决定性胜利,跻身联合国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实现了从“火焰山”到“花果山”的历史飞跃。
在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方面,多年来,福建省用水总量、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持续下降,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有效提升,形成了激活“闲散水”、循环“再生水”、共饮“优质水”三管齐下的大节水格局,打造出丰水地区的福建节水特色,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跻身全国优秀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