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关键在“人”。人在国家公园诸要素中是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而人才在国家公园建设中更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深入推动国家公园建设过程中,要紧紧抓住“人”这一核心要素,尽快制定国家公园人员配置执行标准,协调出台“三定”方案。按照机构组建前的人员编制和国家公园管理局与当地政府自然资源管护的职能职责划分情况,量体裁衣确定新机构的人员编制规模。加大人才政策和制度的创新力度,逐步改善管理人员的年龄结构和学历水平,推广柔性引进,打破人才使用壁垒,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人才机制。重点引进急需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落实工资待遇、职称评审、专家选拔、科技成果申报、人才表彰奖励等方面的倾斜政策。鼓励园区对专业技术人才实施股权、分红等中长期激励,允许专业技术人才合法取得兼职报酬。公平共享生态管护机会与责任,让共处一个生态单元、共享一地自然资源的原住居民都能端上“生态碗”,吃上“绿色饭”,充分点燃国家公园区域人民生态保护的创新创造热情。打造一支生态管护铁军,真正织密织牢国家公园生态管护的大网。
高质量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前提在“规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国家层面的系统规划方案决定国家公园建设的总体时空格局。在高质量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放眼世界、面向未来,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上位规划为引领,以有利于各省统筹推进和协同治理国家公园为目标,以优化空间结构和空间治理为主要内容,构建全国统一、分级管理、相互衔接的规划体系。这是我国国家公园实现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的前提和基础。有效的空间组织是国家公园功能实现的关键,优化全国及地方各层次国家公园的空间规划和功能布局,要综合考量自然资源基础,遵从自然法则,突出规划的科学性、国际性、前瞻性和可行性,实现“多规合一”和“一张蓝图画到底”。科学调整国家公园边界范围,对完整性和代表性存在问题的国家公园试点区,应考虑打破行政区划约束,做好自然资源所有权确权登记,加快制定整合方案。将具有相同生态地理空间和保护价值的区域,纳入国家公园范围;将矛盾冲突尖锐且保护价值不高的永久基本农田和聚居村等区域,按相关政策规定调出国家公园范围,提高国家公园治理的有效性。对于国家公园一般控制区内各类合法生态和民生工程项目的修建维护,要秉持“以自然为师”的理念,用景观设计学和工程学的科学思想作指导,不与自然环境“争色抢眼”,实现与自然景观和谐相融,避免出现“边保护边破坏”的情况,用最高标准守护好中华大地。
高质量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保障在“资金”。《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建立“有国家代表性”的国家公园,要加大中央财政投入,理顺资金下拨渠道,合理分配资金,规范使用投向,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得到科学有效利用,为园区建设提供持续稳定的中央财政资金保障。国家公园建设仅依靠中央投资是不够的,必须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要借助国家公园品牌,推广特许经营模式,在入口社区适度开展教育、科研、游憩等活动,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激发内生动力,打通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通道。多管齐下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生态效益显著的项目,吸引社会资本为国家公园建设提供支持。完善经常性社会捐赠制度,为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提供支持,撬动更多生态保护基金和社会公益资金,共同参与国家公园建设发展。加快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充分考虑国家公园的园区面积、生态分量、保护能力和贡献等指标,将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投入挂钩,将生态补偿金额与原住居民的财产损失相联系,建立起以资金补偿为主,实物、技术、就业等补偿为辅的综合补偿机制。积极构建新型融资方式,在绿色银行、碳汇项目、生态彩票、地方政府债券等方面积极探索出新,有效弥补资金不足不稳的问题。最后,通过建立财务公开制度,设立资金监管局,压实主体责任,把国家公园有限的资金用在补短板和解决紧急的问题上,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并得到有效监管,保证每一笔资金都能用在刀刃上。
高质量推进国家公园建设,支撑在“法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这为我国国家公园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和重要依据。建成和发展国家主导性和全民公益性的国家公园,需要健全的法律体系,运用法治智慧处理冲突、解决问题。加快推进国家公园立法进程,争取尽早制定颁布成体系的国家公园相关法律,做到依“法”、依“规”建设管理国家公园,为国家公园设立、运行、保护、管理、利用等方面工作提供系统整体的法律保障,确保国家公园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发挥实效。要以促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发展和提高立法质量、节约立法资源为宗旨,制定立法路线图,深化立法层次,明确自然保护地法、国家公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位阶与相互关系,理顺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法律责任。加快实施国家公园规划条例等管理办法,为地方规划条例的编制和上报审批等提供通道。明确划分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行使执法权的具体领域,充实下位法律规则,做好法律授权和配套衔接工作,强化地方条例规划引领作用,明确不同管控分区的管控细化要求,让规制结构更为坚实、标准技术体系更为统一、综合执法更为有力、联防联管联治等配套政策更为有效,把我国国家公园打造成可靠的生态安全屏障和美丽中国的重要标志。
(作者:张壮,系辽宁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