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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隐患排查 分阶段完成隐患排查报告编制、问题整改、自行监测上报等工作

2021-08-21 23:56:55   栏目:环保常识   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

  8月的太原,烈日炎炎,骄阳似火。尽管如此,仍阻挡不住太原市生态环境部门对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进行隐患排查的脚步。

  近日,来自山西省太原市的12个生态环境分局分管领导、业务骨干以及21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隐患排查工作负责人,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对如何深入排查重点区域开展现场教学。

  开展试点工作,为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提供借鉴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隐患排查是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源头管控的一项重要措施。今年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所有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年内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

  今年5月,按照生态环境部、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的安排部署,太原市坚持先行先试,选择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山西西山煤气化有限公司焦化一厂作为隐患排查试点单位,努力为全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隐患排查全面开展提供借鉴。

  “通过推进排查试点工作,我们企业及时消除了土壤污染隐患,降低了土壤污染风险,从而大幅降低企业治理和修复污染土壤的成本。”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安全环保部经理万升壮告诉记者,“这次排查也让企业发现自身现场管理工作还不够精细,隐患排查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问题整改工作亟待加强,真是受益匪浅。”

  划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对逾期未完成的进行问责

  为赶时间、抢进度,从今年8月开始,山西省对11个地市隐患排查报告完成情况、整改情况、自行监测完成情况等工作实行月调度通报。

  太原市作为省会城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隐患排查时间表和路线图。要求全市重点监管企业于9月10日前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编制;9月中旬集中对《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进行专家评审;从9月开始,组织隐患排查问题整改,调整自行监测方案,并组织自行监测;11月底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监管制度排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是开展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太原市开展隐患排查的单位是纳入2021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21家企业。

  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这21家企业一方面要认真梳理厂区范围内的有毒有害物质清单。同时据此制定存储、运输、生产这些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场所及重点设施设备清单,并对清单内的重点场所及重点设施设备开展全面排查。主要排查是否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等污染土壤风险,并形成隐患排查台账。另一方面,这些企业要自行或委托技术单位编制《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对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问题的,要制定整改方案且实施整改,并建立台账。此外,要做好自行监测等工作。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闫文斌强调,为保证隐患排查工作质量,各生态环境分局要责成专人逐企督促检查,建档立卡,做到“一企一档”,11月底完成隐患排查报告的编制、问题整改、自行监测上报的全部工作。对未按照要求完成的企业,要对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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