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推进“一湖两海”和察汗淖尔综合治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四项重点任务,年度任务清单确定的14项生态安全屏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全部完成。呼伦湖、岱海水质保持稳定,乌梁素海水质达到Ⅳ类,察汗淖尔流域内3个地下水点位水质同比保持稳定。印发《内蒙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完成3061个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沿黄3公里范围内350个行政村全部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流域内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74.3%,干流9个国考断面水质全部为Ⅱ类。乌海及周边地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79.7%,同比提高3.4个百分点,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此外,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狠抓落实,蓝天保卫战取得新成效、碧水保卫战取得新进展、净土保卫战得到新加强,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更加彰显。通过摸清底数,健全机制、试点推进,示范引领,生态保护监管更加有效。有力保障环评服务、严格坚守环境底线、强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健全环境应急机制,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范明师介绍,2023年,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将聚焦聚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始终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为此,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将重点抓好全力全速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切实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八项重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