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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护航绿水青山,浙江法院这样创新裁执方式

2023-06-05 00:09:35   栏目:信息披露   来源:中国环境APP   点击:

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记者近日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作为“两山”理念的发源地,浙江法院牢固树立生态就是民生、环境就是福祉的理念,在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同时,通过创新裁判执行方式,既严惩污染者的污染行为、保护生态环境,又兼顾企业发展的正常需求,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以保障经济发展反哺生态环境改善,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驾护航。

探索恢复性司法的多样化担责方式

生态恢复性司法的核心理念为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恢复生态功能。近年来,浙江法院为及时有效修复生态环境,在审判中积极探索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购买碳汇等责任承担方式,发出司法生态令状140份,补植面积1110余亩,放养鱼苗2200余万尾,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的“多赢”效果。

如,丽水中院审理的遂昌县检察院诉叶某某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中,针对生态环境修复具有时效性、季节性、紧迫性,不立即修复将导致生态环境损害扩大的情况,创造性地适用先予执行方式,根据植树造林的有利时机,判决叶某某及时补植1-2年生杉木苗1288株,有利于新植树木的成活和生态环境的及时有效恢复,对生态修复的及时性进行了很好的探索。该案例入选最高法院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

杭州中院审结的杭州市检察院诉王某某破坏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当庭判决被告赔偿生态损失35187元(款项用于购买碳汇)。该案将“碳汇”计量方式引入生态损害评估,并首次将生态损害赔偿款用于“森林碳汇”购买,使森林的生态价值与森林的产品价值有效转化。

此外,绍兴、丽水等法院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设立生态修复基地20余个,探索环境资源案件异地承担修复责任模式。温州等法院则设立了独立列支、独立管理的环保公益专项基金或者资金账户,确保款项专门用于生态环境的修复。

创新预防性司法的多元化治理方式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依法及时采取诉前禁令、行为保全等预防性司法措施,浙江省高院出台《环资案件禁止令适用指引》,为各地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贯彻预防性理念提供业务指导。据统计,截至2023年5月,浙江法院发出了环保禁止令180余份,有力发挥了避免、减少环境损害的功能作用,社会效果良好。

各地法院还探索将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功能延伸到破产案件审理中,践行生态权益优先保障的破产审判新思路。例如,富阳法院在审理杭州某球拍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厂区内残存有大量废油漆、废磷酸、废有机溶剂等危险废物,如不妥善处置,不仅严重影响企业破产财产安全和变现价值,使破产财产处置陷入被动,且极易发生泄露等,污染周边生态环境。

在富阳法院与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的联合指导和帮助下,破产管理人优先处置危废物品43余吨,并将处置费用列为破产费用优先列支,消除了破产企业留存危废物的环境污染隐患,实现了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

又如,安吉法院建立了“森林法官”机制,由120名干警组成“森林法官”下沉215个行政村,提前介入涉林案件化解,实现环境司法“治未病”功能。安吉县还联合出台了《关于森林资源保护督促令实施办法》,针对不落实补植复绿行政处罚的行为发出全国首份森林资源保护督促令,督促行政相对人履行补植义务,引导生态“破坏者”变身为“修复者”。

践行惩罚性司法的最严格保护方式

惩罚性赔偿制度是最能体现落实“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求的制度之一。近年来,浙江法院积极践行最严保护司法理念,依法将刑事、民事审判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统筹行政、刑事、民事三种责任,积极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让污染者为污染环境行为“买单”。

例如,在青田县检察院诉马某等11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青田法院认定被告人马某等11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最终对4名主犯判处四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对其他7名从犯适用缓刑,同时对各被告人适用禁止令。

在法院主持协调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达成调解协议,11名被告人全额履行赔偿158.761万元。此外,本案还综合考虑侵权人的恶意程度、侵权后果的严重程度、侵权人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所获得的利益等因素,确定环境污染惩罚性赔偿金31.56万元。

据悉,该案系全省首例适用《民法典》对污染环境进行惩罚性赔偿的案件。

打造协同性司法的一体化智能平台

生态系统具有整体性、系统性及内在规律。为此,浙江法院充分利用数字化改革契机,利用数智赋能,打造“法护生态”等集成应用建设,以司法裁判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增强环保意识,推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

在浙江省高院的指导下,湖州中院筹建由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协同参与的全国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一体化数字平台——“绿源智治”平台,结合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和司法职能特点,构建起环境资源纠纷诉前调解、在线诉讼、评估鉴定等十大功能区,打通多部门数据壁垒,实现线上整体协同。

经过几年的发展,“绿源智治”系统已迭代升级为“法护生态”集成应用,新增森林法官、非诉执行督促、司法碳汇等功能,推进完善了系统功能,拓展了系统的体系架构。

截至2023年5月,上述系统已经实现省、市、区县、镇街涉环境资源9大条线800余个部门的上下贯通、左右协同,已开展在线协作17000余次,共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等信息5300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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