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保障,持续健全政策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把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作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2件。推进行政处罚、刑事司法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效衔接,联合检察、公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和遏制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常态化组织开展案件线索筛查,对符合条件的1起案例启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对1起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员奖励现金5000元。严格落实《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自该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共依法立案查处大气污染环境案件184起,处罚金额108万元。
今年以来,张掖市有力有序推进林草碳汇开发,完成“十三五”期间符合林草碳汇项目开发的400万亩草原VCS碳汇项目样地监测、项目公示及国际第三方现场审定工作,预计今年底将实现草原碳汇交易。积极推广“环境治理+产业开发”模式,加快推进黑河流域甘州段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和临泽县农业生态修复与低碳产业综合开发项目2个国家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实施。有序推进黑河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补偿,省级900万元奖励资金专项用于黑河流域水质改善。全市31家重点企业参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探索金融服务生态环境市场治理路径,降低环境污染和违法风险。
完善机制,补齐基建短板
通过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地方财政配套、金融机构融资等方式,张掖市加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资金支持力度,编制上报《祁连山黑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二期)实施方案》,统筹推进重点营造林、国土绿化试点示范、国家储备林、绿色矿山创建、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重点项目。积极申报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和黑河(张掖段)“美丽河湖”优秀案例,2022年上半年财政用于生态环保支出达6.13亿元。
全市6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实现集中处理,六县区城区生活污水实现全收集。所有乡镇垃圾转运场(站)、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无害化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达到600吨/天,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规模达到50吨/天,建成210个废旧资源回收站点。张掖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对全市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全收集、全转运、全处置。
优化执法,完善监测网络
深化生态环境“全链条”监管模式改革,严格落实《张掖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平台预警处置办法(试行)》,建立全域生态环境问题半小时预警、2小时处置、2天内核查、执法监察全程跟踪督办的监管工作机制,构建了“日常管理—预警预报—任务分派—限时完成”环境执法模式。切实加强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监管,2022上半年全市核发排污许可证76家,注销排污许可证13家,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现场核查7次。认真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及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向公众开放甘肃省张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张掖市污水处理厂等4处环保设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影响范围和效果不断扩大。
健全完善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成大气监测国控站点2个、省控站点8个,沙尘暴站点1个,市级网格化自动站点10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4个,噪声自动监测站11个,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及黑烟车抓拍系统2套,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13家、机动车尾气治理机构28家,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