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十堰市水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对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每两年组织对本地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与到港船舶艘数、船舶水污染物产生量匹配情况开展评估”的要求,委托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对我市船舶污染物接转处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勘查,编制完成《评估报告》并经行业专家函审,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住建、发改、经信等相关部门意见建议,修编完善后报请市政府审定通过。
近年来,十堰市始终坚持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全面夯实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先后投资795万元配备6艘综合污染物回收船、6辆槽罐车、6台收油机、14套生活污水接收设施、170个活动式垃圾箱等防污染设施,基本实现全市六大港区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集中上岸闭环处理目标。全面加强防污染监管,大力整顿取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老旧船舶和“三无”船舶,常态化开展船舶与港口防污染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船舶偷排漏排污染物行为。全面提升防污染应急防治能力,定期开展知识培训、应急演练,不断提升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