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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实行诫勉谈话多手段跟踪问效督促整改 射阳纪检监察不当区域环境问题“局外人”

2021-08-23 22:20:29   栏目:信息披露   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

  不久前,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纪委监委对全县3个镇区发出区域环境问题整改建议书,建议其党委、政府对行政监管及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尽快予以完善和解决。

  近年来,射阳县纪委监委主动作为,根据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推进实际,深度介入并协同解决环境问题,坚持“多位一体”推进理念,精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有关镇区、行业和领域“举一反三、以案促改、标本兼治”,做实做细纪检监察监督环境问题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

  举一反三解决共性问题

  射阳县建立了生态环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参照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工作要求,深化硬化组织推进,相应设置了“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类指标,其中包括涵盖六大体系重点工程建设的约束性指标和参考性指标。

  作为一项新的监督问效方式,射阳县纪委监委主动承担环境问题监督职能,并积极探索环境问题监察建议的运用实践,把监督解决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尤其是监督整改的后半篇文章,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2021年3月,射阳县纪委监委了解到部分镇区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导致一些环境问题发生、群众诉求强烈等情况,立即牵头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水利等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判,发现了问题线索以及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随后发出建议,解决问题并完善制度。

  “我们一方面向所属镇区和部门发出监察建议,明确提出问题的共性特点;另一方面,督促镇区注重源头治理、深层次治理,拿出整改期限,加快整改节奏。同时,表明跟踪问题解决结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态度。”射阳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说。

  监察建议书发出后,相关镇区和部门立马制定监管整改方案,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区域环境问题专项检查整改行动,50多家企业被列入监管整改清单,投入整改资金近2000万元。截至今年5月,经多部门联合验收,问题整改合格率达100%。

  实践中,射阳县纪委监委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信访办理”等问题为导向,深挖症结,用足、用活、用好纪检监察建议这一有力武器,强化权力约束与监督,推动解决了一批生态环境的共性问题,完善环境监管制度。

  瞄准“病灶”发出纪检监察建议

  区域环境问题整改纪检监察建议书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瞄准“病灶”精准治理。射阳县纪委监委区分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健全了“关键少数”的管理监督机制,抓办案、提建议、督整改、促治理;坚持以“多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精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把生态环境问题治理不断向纵深推进。

  据统计,从2020年至今,射阳县纪委监委针对“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制度、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大类问题,共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11件。其中,纪律检查建议书5件,监察建议书6件。纪检监察建议总数呈逐步上升态势,具体涉及“六稳”“六保”、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多个领域,收到了“督办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

  针对性强不强、专业含量够不够、是否具有实效性,是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的关键。2020年,射阳县纪委监委着眼制度规范管理,印发《规范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试行)》,规定生态环境问题纪检监察建议的适用情形、审批权限、跟踪督办等,为生态环境问题纪检监察建议的正确行使和精准运用,提供了操作指南。

  纪检监察建议具有法纪的刚性特质,一经发出,有关当事方、责任方无正当理由必须履行,并按时反馈。射阳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介绍:“向被监督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法定范围职责。既要应发、尽发,又不能滥发、乱发。”

  为此,他们坚持做到“四个不发”,即“问题没有调查清楚前不发、提出措施没有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不发、整改要求没有法规依据不发、没有与相关职能执法监管单位协调一致不发”,切实提高生态环境问题的纪检监察建议质效。

  跟踪问效让建议落地有声

  射阳县纪委监委把纪检监察建议的行使运用情况纳入案件质量评查内容和监督工作考核指标,督促指导相关股室和镇区、部门派驻纪监组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提高生态环境问题的监督效能。同时,对被建议人的执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督,避免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纪检监察建议书成为“一纸空文”,坚决杜绝虚假整改。

  去年下半年,射阳县纪委监委在查办一起砂石码头粉尘污染案件中发现,相关镇及监管部门存在审批不严、玩忽职守现象,严重影响了当地的水生态环境,破坏了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

  射阳县纪委监委据此同时发出监察建议书和警示告知书,要求相关镇支持配合有关部门,迅速加强对重点河道砂石码头涉污行为的监管,并健全制度,加强执法,组织整改。

  为防止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当年10月,县纪委监委还会同镇政府、县交通及生态环境局等多个成员部门和单位,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建议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从严从实跟踪问效,确保建议落地有声。

  谁建议,谁督办。射阳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表示:“我们通过列席整改工作会议、开展专项督查、不定期‘回头看’、按比例抽查、走访群众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环境问题整改办理的后续情况,综合评估整改效果,配套实施警示告知、诫勉谈话,坚持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见成效’。”

  截至目前,射阳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警示告知、诫勉谈话等手段,已经推动5个镇区和单位开展环境问题专项治理,解决主要问题20个,促进10多个整改单位建章立制,完成区域性环境问题整改近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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