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分局要求,环评机构要在环评阶段融合排污许可制度,分析排污许可有关内容,结合排污许可技术规范分析污染治理设施的可行性。同时,在环评批复中要明确建设单位应当履行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责任的具体要求,告知建设单位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在发证阶段实行联审联动,督促环评、水、大气、土壤、监测、执法等业务科室对排污许可涉及的环境准入、排放标准、排放总量、固废管理、监测方案、执法监管等多方面要求进行联合审查,并把这些要求集中反映到排污许可证上,形成对企业管理的合力。
为做好证后监管,嘉祥县分局按季度梳理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情况,充分利用排污许可管理平台短信提醒功能,将屡次催报无果的企业清单及时移交执法大队,由执法大队督促企业落实排污许可主体责任。结合排污许可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帮扶指导排污单位完善环境管理台账,及时开展自行监测,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做好信息公开等工作,对疑似违法行为开展有针对性的现场执法,提高执法效能。今年以来,已举办排污许可视频培训班两期,上门帮扶企业30余家次,发现并指导企业整改各类环保问题80余项。
下一步,嘉祥县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加大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依证监管,不断探索精细化执法模式,促进排污许可效能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