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天津高新区城管和环境局不断加强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明确网格负责人和责任人,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确保监管执法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实现全覆盖。注重强化日常环境监管,严格按照“双随机”制度,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一般监管企业和重点监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采取深入现场、查阅资料、询问企业负责人等方式,对企业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环境应急管理、运行维护记录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及完成时限。大力推进规范执法,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制度、执法行为。现场检查中严格调查取证,保证调查取证要素齐全,与涉嫌违法行为相关的记录详实,证据链充分准确。持续加大环境监督检查频次,采取月查、季查、夜查、定期、不定期巡查等多种措施,对辖区内的重点污染源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超标排污、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此外,认真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采取突击检查和定期巡查等多种检查方式加强日常监管。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涉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要求,持续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存贮、运输、处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及时、规范、无害化处理,坚决守住疫情防控的最后一道关口。
下一步,天津高新区城管和环境局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部门职责,加强环境监管,持续巩固提升执法成效,着力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