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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对太原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开展10天专项督察

2022-11-06 22:24:58   栏目:信息披露   来源:中国环境APP   点击:

记者从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获悉,11月1日,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太原市,将对太原市开展为期10天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专项督察。

此次督察组将采取见面沟通、查验资料、现场检查、走访问询、意见反馈、责任追究等方式展开督察。

督察将围绕6个方面展开:一是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情况,二是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情况,三是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划定落实情况,四是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使用管理情况,五是太原市建设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监控平台任务完成情况,六是与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等其他督察内容。

督察将做到三个“突出”:突出重点区域——六城区和清徐县;突出非道路移动机械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突出空气环境监测站点周边5公里范围内工地扬尘、非道路移动机械、移动车辆等污染源管控。

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继平表示,此次督察是党的二十大闭幕后全省开展的第一次专项督察,是学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改善提高环境空气质量的迫切需要,是推动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落实的重要举措。太原市各级政府、各个部门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确保督察工作有力有效。要明确任务,主动作为,确保督察工作措施的落实落细。要通过此次督察,摸清底子,查找不足,建立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切实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降下来。对在督察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督察组将向被督察地方移交责任追究的问题清单。

在当天举行的督察工作见面沟通会上,太原市副市长程永平汇报了该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指出工作中存在问题。他表示,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全力做好保障。市政府已成立专门机构,全面客观提供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相关材料,协助做好走访座谈、现场核查、谈话问询等工作,全力保障此次专项督察有序开展。二是健全协调机制,认真整改落实。加强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间的联动机制,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确保整改到位。三是更高站位推动,更高标准谋划。以专项督察为契机,在更高的层次谋划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体制,进一步夯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工作。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太原将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为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和推进美丽太原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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