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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费能覆盖成本吗?县级以上城市缺口4000万元-6000万元/日

2022-04-26 23:28:53   栏目:信息披露   来源:中国环境   点击:

“目前,我们收取的污水处理费能覆盖污水处理厂的成本吗?”

“不能,从全国范围看,按照污水处理费的平均水平计算,大概只能覆盖污水处理厂全成本的0.7—0.8倍。”

“缺口资金有多大?”

“按照县级以上城市每天1.8亿吨污水处理总量、每吨污水处理费1元计算,每天的缺口或者说需要财政补贴的资金大约是4000万元—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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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费年缺口上百亿,收费标准亟须“追上”成本

近日,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联合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十四五”时期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的总方案。黑臭水体治理怎么干?一个关键词是“补短板”。

《方案》中有两条“硬杠杠”引起记者注意:一是补“污水收集率低”的短板,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 70%以上”;二是补“进水浓度低”的短板,到2025年,“进水 BOD 浓度高于 100 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规模占比达90%以上”。

与此同时,《方案》强调不盲目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新扩建污水处理厂。

从中可以读出明显的政策导向——“提质增效”。而资金利用的提质增效是其中的重要内涵之一。污水收集率低、进水浓度低、污水处理厂过度提标等都带来资金不能有效利用之“痛”。

对此,E20研究院执行院长、湖南大学兼职教授薛涛告诉记者:“我认为,目前收取的污水处理费整体来看,只能达到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全成本的0.7—0.8倍。目前,估算下来,污水处理厂每天的资金缺口或者说需要财政补贴的资金是4000万元—6000万元,每年的缺口达上百亿元。”

污水处理费为什么不能完全覆盖污水处理厂的成本?

“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原有成本中考虑污泥处理费的处理处置标准不够高;二是大量污水处理厂在提标改造。”薛涛分析,“我们目前污水处理费的全国平均水平,覆盖一级B出水水质所需成本问题不大,但距离满足一级A标准还有一些差距,虽然差得不太多了。但目前出水水质普遍要求达到一级A标准,导致费用存在缺口。而这只是污水处理的情况。我国污水处理费要求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两部分成本。”

据了解,目前我国污泥处理简单脱水填埋的成本大概是100-150元/吨,分摊到污水处理费里,大概是0.08-0.15元/吨。出于成本考虑,原来污水处理厂对污泥的处理,很多是选择脱水到60%后送进填埋场里,甚至有些地方选择了简单堆弃的非法做法。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震慑作用以及填埋场紧缺、污泥对填埋场安全造成影响、修复污泥堆场的巨额费用等客观原因,更多人意识到这种简单干化后填埋弃置的处理方式不能持续下去,会带来次生灾害,所以目前对污泥处置的要求提高了,更高标准的减量化逐渐成为普遍需求。如果对污泥进行全量、妥善、安全地处置,费用大约为300元/吨—500元/吨,摊到污水处理费里大约为0.25元/吨-0.5元/吨。这部分收费并没有完全调整到位。

而关于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北京工业大学的彭永臻院士曾表示,以COD为例,一级A排放标准限制为50mg/L,而Ⅳ类和Ⅲ类水质要求则分别为30mg/L和20mg/L,达到这样的排放标准将造成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成本提高5倍以上。

针对地方经济政策不到位的问题,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司长张波在今年年初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国家三令五申污水、垃圾处理的收费政策要到位,要基本涵盖各项成本。但是一些地方至今为止政策也没有到位,收费机制也没有落实。因此,市场的作用发挥不出来,财政的力量又捉襟见肘,这就使得整个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长效机制很难建立起来。”

此次《方案》中明确,“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各地要按规定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尽快调整到位。”这为下一步加大资金保障提供了有力遵循。

本就捉襟见肘,为何还有三四成污水处理费打水漂?错配!

黑臭水体治理花费巨大是不争的事实。按照张波的介绍,“黑臭水体治理这三年,据不完全统计直接投入超过了1.5万亿。”

一边是资金需求总量大、资金缺口大,一边是资金的巨额浪费,这是什么原因?

“错配。”薛涛说,“由于国内绝大部分管网建设和运维标准长期低下,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中‘客水’比较多,包括非初期的雨水、地下水、山泉水、河水倒灌的水等。没有百姓为此付费。”

这是第一层“错配”,即进入污水处理厂的一部分水并不是需要处理的污水,而是掺杂了不少“干净”水。

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2019-2021年》和此次印发的《方案》都强调了BOD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导向。“当污水BOD浓度低于100 毫克/升的时候,说明其中至少有30%—40%的客水。这意味着如果我们处理了100万吨污水,实际只处理了60吨—70吨真正的污水。剩下30%—40%的客水如果通过管网提升挤出污水管,或者通过雨水管道经海绵城市净化后排到自然水体是最佳的。这部分水不但没有人付费,也会干扰污水处理厂的工艺,比如为此额外增加碳源等,从而带来费能增耗的不低碳现象。这看似技术问题,也关系到污水处理的价格问题。”薛涛说。

第二层“错配”是既然很多城市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被客水占用,那么对称面就必然有大量真正的污水没有进入污水处理厂,直排到外部环境中,这主要是由管网漏接、混接、错接等质量问题导致的。而曾经不少城市回避复杂的管网问题,所以采取简单粗暴的所谓“一滴污水不进河”模式,也就是沿河雨污全截,由此“按下葫芦浮起瓢”,带来一系列问题,如污水处理厂入厂污染物浓度断崖式下降、污水处理厂长期满负荷运行甚至污水处理厂“建一座满一座”。

在这种情况下,《方案》强调“不过高强调提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不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的本意就明了了。

“在纠偏。”薛涛说,在进水浓度过低的情况下,脱离实际地提标改造意义不大,而且给污水处理带来巨大的药耗成本和电费成本,也不符合碳达峰碳中和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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