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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根溯源查明铝灰渣跨区域转移链

2021-07-13 23:21:33   栏目:信息披露   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

遂昌强化危废监管联动,破获一起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案

  “上车,马上出发去支援。刚才巡查队员发现有人正在非法加工铝灰渣。”接到电话后,一辆执法车从浙江省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疾驰而出,迅速到达城乡接合部的一处厂房。

  明察暗访,强化危废监管

  3月下旬,丽水市生态环境系统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的统一部署下,精心组织,联合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共同开展环境污染问题排查见底暨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百日攻坚执法专项行动,在辖区内全过程、全方位排查各类环境污染问题。

  据了解,此次百日攻坚行动在拉网排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特别针对危险废物跨界跨省倾倒、偷排漏排、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彻查企业反复治、治反复的屡教不改问题。

  在日常巡查中,遂昌分局执法人员在城乡接合部发现某五金服务部厂房外围粉尘弥漫,经询问附近群众后研判,此处有可能是一家非法废铝熔炼加工点。厂房大门紧闭,执法人员多次敲门无人应答。

  现场执法人员无法入内查看,马上联系指挥部要求增援。随后赶到的执法人员借助无人机,查实了企业内有工人走动的情况,果断借助工具爬窗进入厂区。

  现场勘查发现,该加工厂已停止生产,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并未正常工作,呛人的粉尘让人睁不开眼睛。厂房内堆放了100多袋粉状固体的编织袋,两台分筛机旁窗户及厂房外雨水沟内,还有明显的粉尘沉积现象,生产的痕迹非常明显。据现场清点称重发现,该加工点还存有约120吨铝灰渣生产原料,以及熔炼加工后产生的二次铝灰渣约10吨。

  现场解密,案件初现端倪

  据了解,铝灰渣由氧化铝、 氮化铝、其他氧化物、 氯化物及铝构成,铝灰本身会造成粉尘、氨气等污染,遇水呈碱性,也会破坏土壤酸碱度。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显示,自2021年1月1日起,铝灰渣已纳入危险废物范畴,属于HW48类别危险废物。

  专家介绍,刚从熔炉内取出的铝灰渣中含铝量较高,受经济利益的诱惑,一些人将目光瞄准从铝灰渣中提炼再生铝,这些未经批准就擅自开展的相关活动均属违法行为,严重的还可构成涉嫌环境污染犯罪。

  在获取了关键证据后,执法人员随后对该加工厂生产情况进行还原。该废铝加工点生产工艺为:原料(铝灰渣)→部分研磨→分筛→熔炼→浇铸→产品。监测人员现场对未生产时环境中颗粒物浓度进行本底值监测,同时模拟操作工开启分筛机开始上料分筛,并分别在分筛机旁以及在分筛、研磨工序时进行颗粒物浓度监测。模拟试验证实,当分筛机开始工作时,厂房内有明显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执法人员对还原现场全程进行记录取证。

  科技助力,查清危废来源

  遂昌本地生产和熔炼铝制品的企业不多,这一加工点这么多的铝灰渣是从哪里来的?

  面对联合执法人员的询问,该企业负责人方某新避重就轻,只是表述他的加工点是在2021年1月开设,还没有经过审批就投产了,熔炼废气、分筛工序的粉尘是通过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研磨工序还没有建粉尘收集处理设施。然而,公安机关在其手机上发现了多条转账记录后,方某新不得不供认,该批“废铝”由李某德分别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康、武义等地的铝制品加工厂收购。

  据传唤到场的李某德交代,这些所谓的“废铝”,实际上就是铝锭熔化后产生的浮渣,以及铝锭熔化重新凝固时掉落的废渣,也就是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铝灰渣。截至案发日,李某德明知自己没有转运

  危险废物的资质,仍然从外地收购到151余吨铝灰渣,并转运至遂昌某五金服务部代加工,以每吨“废铝”支付1000元的加工费,计划做成铝锭成品后再运往外地销售。这批铝锭还来不及出售,就被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发现并扣押。据估算,方某新、李某德两人已做成铝锭11吨,按15000元/吨计算,价值共计16.5万元。

  为进一步打击此违法行为,遂昌分局和公安部门多次联合会商,商讨案件查办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不确定因素,明确后续侦办方向和取证要点,并多次赴丽水开发区、金华武义、永康等地调查取证,运用天网监控、车辆预警、查询交易记录等技术手段,分析“产-收-运”链条,逐一查清了涉案危废来源,对多名涉案人员逐一调查取证,相关案卷和证据已移交属地相关部门处置。

  遂昌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可拘留。本案涉及的其他行为,如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堆放、利用、处置的,也都属于违法行为。

  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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