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引导企业合法绿色经营发展,招远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召开此次教育会,八个涉及不予处罚案件的企业负责人参与会议。
烟台市招远环境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钱英晖在会上宣讲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政策,指导企业签署《守法承诺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发放《一本通指导手册》,针对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和政策需求进行答疑解惑,坚持执法和普法结合,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据了解,今年以来,招远分局在持续保持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的同时,积极推动转变执法方式,审慎实施行政处罚,对符合免罚规定的,依法免予处罚。同时坚持执法和教育相结合,给予企业适度容错改正空间,体现“执法+服务”法制理念,探索实施柔性执法,更好地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钱英晖表示:“针对企业在环保政策和管理上的不足,我们也将持续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帮扶指导,帮助企业分析问题、查找原因、落实整改,促进企业依法治污、依证排污,助力守法企业长效绿色发展,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效益互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