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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常务会议

2022-11-03 22:48:45   栏目:专题报道   来源:生态环境部   点击:

11月3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和“2020—2021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表彰建议名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扩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中国生态文明奖”“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表彰,是充分展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讲好中国生态环保故事,为社会各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榜样示范和价值引领,促进全社会形成崇尚生态文明良好风尚的有力举措。要组织做好评选表彰工作,深入挖掘基层一线和社会各界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典型人物和事迹,通过多种方式多种平台广泛宣传,努力提升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号召全社会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会议强调,噪声污染防治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组成部分,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领域。编制实施《行动计划》,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法、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噪声污染问题的具体行动。要切实把握好噪声污染防治法修订实施的重大机遇,聚焦噪声污染防治领域的重点问题和短板,把各项法律规定落到实处。要不断推动相关部门和各地方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增强全社会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和行动自觉,加快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噪声污染防治氛围。要做好《行动计划》发布后的宣传、解读工作,抓紧制修订相关配套法规标准,确保文件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核安全工作无小事,核安全监管必须贯穿始终。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坚决扛起保障核安全的政治责任。在石岛湾核电厂扩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后,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压实营运单位主体责任,督促落实安全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赵英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廖西元,副部长董保同,总工程师张波,核安全总工程师田为勇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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